原告:赵**,个体户,住宁夏灵武市。公民身份号码×××。被告:赵**,住宁夏盐池县。公民身份号码×××。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某,系宁夏言凯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原告赵**诉被告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
原告:陕西润集***。法定代表人:罗某某。原告陕西涧集物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陕西润集***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原告:宁夏宁远***。法定代表人:陆某某。原告宁夏宁远***与被告江苏中渊化学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宁夏宁远***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原告:合肥市新***。经营者:浦**。原告合肥市新***与被告叶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合肥市新***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依...
原告:上海耳序***。住所地:中国(××区。法定代表人:顾某某,该公司总经理。原告上海耳序***与被告石xx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上海耳序***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
原告:上海耳序***。法定代表人:顾某某。原告上海耳序***与被告韩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上海耳序***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原告:郑**,住陕西省子洲县。公民身份号码×××。原告郑**与被告宁夏宁远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郑**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
原告:上海耳序***。法定代表人:顾某某。原告上海耳序***与被告汪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上海耳序***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原告:宛**,住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公民身份号码×××。原告宛**与被告宁夏宁远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宛**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原告:朱**,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民身份号码×××,原告朱**与被告宁夏宁远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朱**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
原告:浙江汇银***。法定代表人:潘某某。原告浙江汇银***与被告冯x、牛xx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浙江汇银***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依照《中华人...
原告:吉林市贵***。地址:吉林市××县。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原告吉林市贵***与被告马xx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吉林市贵***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及...
原告:宁夏盐池***。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原告宁夏盐池***与被告高某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宁夏盐池***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
原告:宁夏盐池***。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原告宁夏盐池***与被告高某1、马某某、钱某某、高某2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宁夏盐池***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
原告:宁夏盐池***。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原告宁夏盐池***与被告高x1、马xx、高x2、朱xx、郭xx、任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宁夏盐池***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
原告:宁夏盐池***。法定代表人:范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某。公民身份号码×××。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被告:陈**,住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公民身份号码×××。被告:孙**,住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
原告:民生金融***。法定代表人:袁某某。原告民生金融***与被告某某、田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民生金融***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依照《中...
原告:沈**。公民身份号码×××。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某某,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民身份号码×××。系原告妻子。特别授权代理。原告沈**与被告宋某某、夏某1、夏某2、石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沈**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
原告:石**,住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公民身份号码×××。被告:禹**,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民身份号码×××。原告石**诉被告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年**月5日,原告石**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原告:盐**。法定代表人:郭某某。被告:河南省铭***。法定代表人:宋某某。原告盐**诉被告河南省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原告于****年**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