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4日上午,
由中国建设报社和汇法集团
共同发起的
“中国物业·诚信万里行”活动小组一行
第八站来到了广东省深圳市

调研会现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处处长张雁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曹阳
以及当地的物业服务企业代表
参加此次调研会
2017年,国家全面取消物业服务企业的一级、二级资质核定,这意味着从1999年开始施行的行业资质管理退出了历史舞台。行业资质管理取消之后,对物业服务企业来说失去了行业门槛,使不受行业资质限制的新企业在经营上失去了约束,行业的诚信建设迫在眉睫。
完善的制度为推动诚信建设保驾护航
目前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在原有条例的基础上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失信者惩戒机制,真正实现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正在二审中。
《条例》明确规定,深圳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将物业管理不良行为、行政处罚决定等有关信息进行记录并通过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此外,在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中还将设置“业主评价排名”,为市场选择提供参考,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协会探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调研会现场
作为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根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信用信息记录等情况,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和人员,建立激励制度;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单位和人员,建立惩戒制度。利用评价结果,加强行业试信自律,加大宣传力度,定期总结、树立典型。
行业自律制裁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对严重影响行业声誉、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严肃处理,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奖励,宣传全行业正能量,压制失信等负面行为,营造积极健康的行业氛围。
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
物业服务既关系到业主私有物权,也涉及小区业主共同利益,属于准公共服务产品。政府及行业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需要对业主自治、物业专业服务实行政策引导和扶持,另一方面也会加强监督管理。
《条例》新增的“服务与监管”一章明确了市、区、街道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列举物业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的措施;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将企业基本信息、服务内容及标准、收费情况、房屋及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等内容向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对此前频频发生矛盾纠纷的物业项目交接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
业主是和谐社区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推动者
每一位业主积极行使业主权利,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认真遵守小区管理规约,摒弃一切不文明行为,履行好业主义务。业委会作为小区业主共同通过业主大会选举的代言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带头诚信履职,发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除此以外,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证市万厦物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维修金中心、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开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对深圳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表达了赞同,同时针对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汇报了工作。
调研会最后,汇法集团北区营销中心总经理王倩介绍,汇法公司是国家首批的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国家首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修复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信息共享单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政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第三方评估机构,专注致力于大数据采集、大数据处理、大数据应用及大数据产品研发及平台建设等领域,在大数据应用于金融机构的贷前信用信息查询和贷后风险预警等信用风险管理领域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有十年的经验,并向与会领导做了汇法集团参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分享。

诚信,依旧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