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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法庭 ——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判点侧记
今年以来,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在辖区16个乡镇设立了巡回法庭审判点。
巡回法庭设在家门口
10月9日,家住邢台县西黄村镇的李大爷来到镇上的巡回法庭审判点对赡养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法官王毅强热情地给老人让了座,随即为老人端来一杯水,并就李大爷咨询的问题给予了耐心详细的解答。得到满意的答复后,李大爷高兴地说:"镇上有了巡回法庭审判点,俺们老百姓有啥事也能说道说道,法院跟咱老百姓更亲近了。
"邢台县是山区县,交通不畅,从山区到法院开车也要半天的时间,百姓到法院立案、开庭来回一趟就得三四个小时。邢台县法院院长董英辰介绍道:"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以16个乡镇和重点行政村为着力点,以乡镇调解员、陪审员为主力成员,以基层法庭和各业务庭为辅助,成立了巡回法庭审判点。
排忧解难暖民心
2013年8月,被告大明因建房向其姐姐大美借款二万元,并约定一个月后就归还。借款期限届满后,大美多次向大明催要该款,但大明以没钱为由置之不理,大美在万般无奈之下,将大明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借款二万元。
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在对该案审查过程中了解到大明与大美以前曾有过经济纠纷,且大明确实经济上存在困难。为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也为挽回姐弟情谊,承办法官决定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并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大明一直以自己曾借给过姐姐钱,姐姐还差自己一些钱,如今以自己无力偿还为由进行推拖,承办法官一方面邀请乡司法所及村委会一起对其明法析理,并告知其不偿还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调解姐弟俩以前的经济纠纷,要姐姐理解大明现在的难处,珍惜姐弟友谊。经过承办法官倾情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大明一次性偿还姐姐一万三千元钱。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巡回法庭审判点设立后,由乡镇调解员和陪审员轮流驻守,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案件和线索进行整合后向法院汇报,法院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对信息核实,并在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按照是否立案等法律程序进行办理。对巡回法庭审判点的工作情况,每个月第一周该院定期巡回检查并提供专业指导培训。对矛盾较突出的行政村由法院专门联系,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直接化解。
"现在老百姓诉讼案件的热情显著提高。支持合法案件起诉,帮助老百姓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该院院长董英辰如是说。
截至目前,该院已通过巡回法庭审判点受理群众咨询1320人次、邻里纠纷、赡养纠纷、交通事故案件29件,涉案赔偿金额共计24.78万元,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28163元。
新闻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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