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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记大数据应用先行者汇法网
在推进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一个强有力的声音:“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如何做到这一点?笔者认为至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可以无障碍地采集失信信息;二是可以无障碍地应用失信信息。在众多失信信息中,信贷逾期不还这一信息记录对于银行做好信贷风控至关重要。目前,在失信信息的采集方面,征信机构都是采集逾期或逾期之前以及在判决生效之后公开的一些信息,对于中间环节(失信人因逾期被催收和被诉)的信息却很少采集,在银行体系之外甚至连逾期信息也没人采集,由此导致在失信信息采集方面出现了真空。汇法网多年来一直在填补这段真空,探索科学的涉案信息采集模式,为金融机构管控风险提供有益参照。
失信信息采集的完整性
很多征信机构都在采集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公开的信息,不过,法院披露判决信息只是为了满足司法公正和公开的要求,而不是为了帮助征信机构完善信息,更不是为了帮助金融机构管控风险。法院在公开判决结果时,对很多信息(特别是个人信息)进行了技术处理。再加上人工录入信息时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错误,导致法院公开的大量信息无法直接用于征信和风控。为此,汇法网对司法公开中的一些错误信息(如姓名录入错误、身份证号错误或者不完整等)进行清洗和加工,使之更加准确可用。此外,法院公开的信息量不足也是一个问题。从目前法院公开的信息看,其总量远远赶不上汇法网采集的信息量。鉴于汇法网在司法涉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上均体现出明显优势,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征信公司开始逐步接入汇法风险信息系统。
严重的失信行为通常会上升为法律事件,不过,并非每一个失信事件都会得到官方受理和处理。实际上,现实中发生的失信事件远远超过官方所掌握和处理的事件,即便最后处理过的案件也不是全部公开。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一个信息漏斗。这个信息漏斗告诉我们:不论是征信还是金融风险管控,都不能仅仅依赖官方采集或者公开的信息。汇法网采集的是广义的涉案信息,既包括诉讼仲裁中从立案到执行各环节的信息,也包括了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方面的信息,还收集了催欠索赔、法律维权等未进入到官方处理流程的信息。在汇法网催欠平台采集的信息,均经过严格的流程进行筛选和甄别,从而确保其内容真实可靠。
改善失信信息采集和使用的路径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设定的业务规则,征信机构需获得信息主体的授权才可以采集其信息。也就是说,对于大量的民间机构而言,在得到授权前,是无法采集信息的。但征信机构获得授权,一般是在信息主体需要征信机构出具征信报告之时。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来查询之前,征信机构因无授权而采集不到信息;等到来查询时,又不可能一下子采集到很全的信息。这种业务规则,不利于征信机构发展,也不利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对失信人实施信用惩戒。
很多机构会在业务过程中积累大数据,他们的业务也需要查询大量的外部信息(包括征信报告)。但拥有大量金融征信数据的央行征信中心目前并不对非金融机构开放,民间征信机构在获得信息主体授权前也只能去采集一些公共信息,由此导致部分金融和非金融机构无法获得业务对象的非金融失信信息。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业务机构本身拥有的失信信息,只需通知信息主体就可以提供给征信机构,但征信机构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又不能采集。这样的循环,导致失信信息的采集和应用都面临障碍,“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可能因此而成为空谈。
考虑到修改《征信业管理条例》并非易事,笔者建议:在征信机构之外,大力发展大数据事业,把各种业务中形成的失信信息进行汇总和加工处理;当征信机构需要这些信息并且获得授权时,可以从大数据公司直接调取这些数据,大数据机构也可以从征信机构获得业务对象的外部失信信息;民间征信机构积极参与,可以把央行征信中心缺失的大量民间信息采集过来,形成适合于民间使用的信用产品。这样,在央行征信中心作为基础信用信息库的引导下,加上大数据公司和民间征信机构的共同作用,便可以合力推动征信业的发展。
(来源:中国金融半月刊2015年第21期)
新闻来源:汇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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