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余*与被告彭*、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汨罗*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余*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柳*、被告彭*、被告人保财险汨罗*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付**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彭*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51316元,被告人保财险汨罗*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21年6月9日15时27分许,原告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汨罗*屈原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屈原大道与汨罗*大道交叉路口南侧时,与被告驾驶的湘f3××××小型轿车沿屈原大道由北往南行驶时相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彭*下车与原告简单交流后,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一小时后到交警城区中队报警。此次事故经汨罗*交警大队认定,原告负...(本文书还有29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