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袁**与被告袁**、巴东县**********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袁**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税勇,被告袁**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严**、段**,被告巴东县**********的法定代表人雷**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袁**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确认二被告于2005年8月22日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袁**系同胞兄妹关系,父亲袁**、母亲田某芝共生育子女四个,长子袁**就职于巴东县公路局、次子即被告袁**,长女即原告袁**,次女袁*某就职于巴东县某某医院。原告的母亲于1981年在巴东县**镇**社区九组(原范家坪村**号组)取得约12亩承包地,父亲袁**就职于巴东县公路局。原告及被告袁**与母亲共同经营管理上述承包地。2005年8月22日,被告巴东县**********未经原告同意且未通知原告,与被告袁**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原告与被告袁**共同经营管理的承包地全部发包给被告袁**一人经营管理。发包前原告母亲田某芝已去世,后父亲袁**于2018年8月过世。原告认为,被告签订的上述农村土地承...(本文书还有482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