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中**、黄**等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粤207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10
  •  
  • 【案例概要】

    原告黄*与被告中山市某***(以下简称某鱼苗场)、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庭审,原告黄*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某鱼苗场、梁*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黎**、黄*到庭参加诉讼,第二、三次庭审,原告黄*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某鱼苗场的主要负责人即被告梁*及两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黄*于2024年1月24日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某鱼苗场立即返还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82900元及利息(利息以282900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某鱼苗场立即返还黄*腾退土地的奖励金141450元及利息(利息以141450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梁*对某鱼苗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事实与理由:黄*与某鱼苗场于2021年7月5日签订《协议》,约定黄*挂靠某鱼苗场承租广州南沙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现代农业集团)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的455-1号鱼塘经营,面积9.43亩经营...(本文书还有452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