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唐山旭阳*******因与被上诉人刘**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曹*甸区人民法院(2023)冀0209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10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唐山旭阳*******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理由:一、一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未经劳动仲裁,直接作出判决。根据《劳动法》第79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1、1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就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作出仲裁裁决,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上诉人在劳动仲裁阶段主张的是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年终奖,而在一审期间却突然主张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的年终奖,被上诉人主张的年终奖的期间前后矛盾。劳动仲裁委未就2022年1月至2022...(本文书还有421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