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集团珠海有限公司对该铁壳船所载冻品进行鉴定,系冻鸭翅、冻猪后脚、冻鸡爪,净重46.635吨;经中国某某集团深圳有限公司鉴定,价值共计人民币607407元。其中,冻鸡爪净重14.595吨属于《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2021年7月7日更新)》内的产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74386元;冻鸭翅、冻猪后脚净重32.04吨无法判定是否属于《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2021年7月7日更新)》内的产品,价值共计人民币333021元。
2021年7月9日吴**、叶**、李**、吴**、吴**、梁**被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经一审庭审质证的书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扣押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原判认为,被告人吴**、吴**、吴**、叶**、李**、梁**违反国...(本文书还有18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