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刘**与万**、吉林省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3)豫132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12
  •  
  • 【案例概要】

    原告刘**与被告万**、吉林省某*********、镇平县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9月6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万**支付原告工程款及损失总计3579959.92元及利息(利息以3579959.92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1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2.请求依法判决吉林省某*********对欠付工程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依法判决镇平县贾******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保全、鉴定等费用由三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2年3月1日,原告与万**签订《南阳乡村振兴项目承揽框架合作协议》,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镇平县贾宋镇桥西村、张楼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工包料,单价为真石漆66元/㎡、红砖墙36元/㎡,以实际施工面积进行结算,付款方式为按照施工进度的60%在4个月内打第一次进度款,之后按照工程进度每月...(本文书还有132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