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王**与王**,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渝0235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0
  •  
  • 【案例概要】

    原告王**与被告张**、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徐*,被告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4万元,并从2020年10月1日起按lpr的4倍支付利息至本息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原告明确利息从2020年10月1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且利息即是原告遭受的损失。事实和理由:二被告系夫妻,2020年7月29日,被告以做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被告利用自己在银行上班的便利,就以原告的名义和房屋办理了34万元的抵押贷款,银行发放的贷款由被告直接领取。2020年8月2日,被告给原告出具了借条,并承诺在2021年正月底还清。借款后,被告以原告名义按时向银行支付了利息,但从2021年第二季度起被告没有按时支付银行利息,银行多...(本文书还有322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