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河南品农********(以下简称河南品农公司)与被告徐**、商丘市八*******(以下简称八方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被告徐**委托诉讼代理人万**、门占全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八方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河南品农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徐**偿还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品农公司)为其代偿的欠款348594.81元及截止到2021年10月1日被告占用利息21786.76元(之后的利息自2021年10月2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个人担保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偿还为止);2、判令被告八方公司对徐**的欠款承担其应当承担的担保份额,将该款支付原告...(本文书还有258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