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粟*、江门市新***********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粤0705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9
  •  
  • 【案例概要】

    一、关于争议焦点一。

    对原告主张的医疗费22088.56元。上述费用有相应医疗费票据在案证实,本院予以确认。对于原告主张的后续治疗费8000元。经审查,原告提交的相关医疗证明载明其后续治疗需支出费用8000元,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对原告主张的住院伙食补助费2100元。本院认为,原告因伤住院21天,其以100元/天的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2100元,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对原告主张的营养费500元。本院认为原告因伤致残,根据其伤残等级,本院对其营养费主张500元予以支持。

    对原告主张的护理费3150元。本院认为,原告因伤住院21天,医嘱住院期间留陪人一名。其以150元/天的标准计算护理费为3150元,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对原告主张的误工费37581.52元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工作牌、《试销分销商合作协议》足以认定其事故发生前从事销售工作,原告以广东省2021年度批发和零售业标准计算,合理有据;原告因伤入院住院治疗21天,医嘱出院后全休三个月,原告主张误工时间为111天合理有据,...(本文书还有412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