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冯**与被上诉人冯**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2)京010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2月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冯**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冯**全部诉讼请求并驳回冯**全部反诉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冯**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导致裁判错误,具体理由如下:一、赡养老人情况。冯**作为冯**的儿子,在生前多次看望并照顾父亲(邻居可作证),每月给老人500元的生活费,另外,在父亲冯**在铁西医院住院期间,冯**也经常到病房陪护并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医院的医生护士均可证明,冯**所述冯**对老人生不养、死不葬,纯属违背事实。冯**以照顾老人的名义霸占父亲的房产,却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盈利。老人去世的前一天(2020年8月19日),冯**还曾看望老人,但老人去世之后,冯**故意隐瞒老人丧葬的情况,致使冯**在老人临终之时无法尽到一名儿子的孝心,直至今日...(本文书还有22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