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13年1月2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于2016年1月6日签订了房屋交接单,就相关租赁事宜已经处理完毕。现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其后继续占用涉案房屋,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故对于上诉...(本文书还有33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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