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龙**与被告薛*、睢宁鑫淼******、中国大地*****************、紫金财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1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42824.93元;2、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3年12月2日6时46分许,被告薛*驾驶苏cq6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苏c65**号重型罐式半挂车由南向北行驶至s210省道85公里...(本文书还有5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