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宋**、赤峰学院****等民事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内040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7
  •  
  • 【案例概要】

    原告宋**与被告赤峰学院****(以下简称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在诉前调解阶段,被告附属医院追加中国人民****************(简称人保公司)为本案被告;依被告附属医院申请及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本案依法启动诉前司法鉴定程序。鉴定结论出具后,本院于2024年4月26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受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宋**、被告附属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付**、张磊,人保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韦**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宋**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11万元,其中交通费按照从林东到赤峰90元每人,从赤峰到北京2**元每人,去北京往返7次,两人每次往返1332元(5个往返),其中两次从林东直接到北京大客220元每人,一次880元(2次往返),赤峰9次往返,乘坐私家车4次往返,一次500元,做网约车5次,一次360元,儿子从赣州到南昌220元,从南昌到北京9**元,走了两个往返,陪床两次;在北京检查期间住宿59夜,费用一天按照200元计算,在赤峰累计住宿16天,每天按照128元计算,总共诊疗16次,在北京诊疗7次其中住院2次(9+6天)、候诊(2+5天),附属医院诊疗9次其中住院6次,在赤峰候诊和门诊共计19天,住16天夜;2.请求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10万元,暂合计21万元;3.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2...(本文书还有560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