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苏州索伦*******(以下简称索伦托公司)与被告江阴润泽******(以下简称润泽公司)、大业信托******(以下简称大业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索伦托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被告润泽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潘**,被告大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索伦托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润泽公司立即支付定作款234134.84元和逾期付款损失(以234134.84元为基数,从2020年12月7日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2.判令被告大业公司对被告润泽公司的上述给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诉讼担保保险费由被告承担。审理中,索伦托公司变更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的计算方式为12530.05元部分自2022年1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21604.79元部分自2020年12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事实和理由:2019年底,被告润泽公司与江苏和吉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吉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jy-xz...(本文书还有476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