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诉被告白*、中国平安*****************(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白*、被告平安财险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尹**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的诉讼请求:2020年10月28日早上,白*驾驶豫d1××**号小型轿车在襄城县***小区院内道路行驶时,未注意安全驾驶,从躺卧的刘**身上碾压过去,后襄城县公安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证明,原告被送进医院进行治疗,被告白*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涉案车辆在平安财险投保有交强险,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126298.48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平安财险的答辩意见:1.经庭前了解原告是醉酒后在家属院内醉卧,作为被告驾驶人员,在出车过程中根据时间点和天气情况,不可...(本文书还有21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