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以沪嘉检一部刑诉[2019]52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毛**、唐**、周**、李**、付**犯诈骗罪,于2019年12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指派检察员张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毛**、唐**、周**、李**、付**及辩护人马**、马**、徐**、周**、杜**、熊**到庭参加诉讼。在法院审理中,上海市嘉*******建议延期审理2次,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因特殊情况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嘉*******指控,2016年9月,被告人毛**、赵**(已判刑)、周**、付**结伙在本区...(本文书还有62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