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甘肃东大****(以下简称:“东大肛肠医院”)因与被上诉人米**、米**、米**、米**,原审被告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20)甘01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6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东大肛肠医院上诉请求:1.撤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20)甘0102民初****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驳回米**、米**、米**、米**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米**、米**、米**、米**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依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可知,李双梅的死亡原因系心脏性猝死,而导致心脏性猝死的原因至今未能查明,只有查明该事实才能就诊疗行为与死亡结果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米**、米**、米**、米**并未举证证明导致李双梅心脏性猝死的原因,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法院在此种情形之下认定李双梅的死亡结果与东大肛肠医院的诊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而判决东大肛肠医院承担责任,显然不合法。二、东大肛肠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李双梅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李双梅在东大肛肠医院接受的治疗并不会导致心脏损伤,甘肃集...(本文书还有490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