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间,被告:孙*。
伙同朱*江、单**、陈*(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地铁岗位招聘信息,诱骗被害人至上海市静安区、杨*区等地参加面试,并虚构地铁公司科长身份、伪造地铁公司印章,取得被害人信任,要求被害人至指定医院体检,共计1011人次,并通过医院返利的方式获取赃款共计人民币19.7万余元。
被告:孙*。
于2020年8月25日被公安人员抓获。到案后,被告:孙*。
如实供述上述主要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孙*。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孙*。
对量刑建议无异议且签字具结。
以上事实,被告:孙*。
在庭审中无异议,且有被害人赵*某等人的陈述,证人吴*某、余**、鲁*、张**、应某某、缪某某等人的证言,辨认笔录、扣押笔录、搜查笔录、情况说明、营业执照、租房合同、体检服务协议、合作证明、体检人员名单、...(本文书还有79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