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刘**、安徽贵通********民事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皖1523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7
  •  
  • 【案例概要】

    原告刘**与被告安徽贵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安徽贵通********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1000元/月计算至付清为止);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从事水泥制品生产和加工,被告因业务需要原告为其提供水泥制品货物。2022年10月16日,经原、被告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合计欠款10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特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举证有:证据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原告身份信息及主体适格;证据2、被告企业信息查询材料一份,证明被告身份信息及主体适格;证据...(本文书还有86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