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该犯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学习态度端正,成绩合格。在劳动改造中,该犯能够遵守劳动纪律,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在上袖贴岗位,积极学习掌握服装生产技能,劳动踏实,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在考核周*内(2021年3月至2023年7月)累计获得5个表扬奖励。该犯于2020年12月10日入监服刑改造。该犯系恶势力犯罪的其他成员,多次参与诈骗,既遂340571.5元,未遂231275.88元,合计571847.38元,数额巨大。
上述事实,有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减刑征求意见反馈函、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本文书还有59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