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凌*与被告北京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
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北京某某****披露其法定代表人胡某某身份信息,便于追加其为共同被告;2.北京某某****停止侵害,立即下架侵权作品《上门xx》及停止侵权作品及相关有声、漫画、短剧等改编作品继续在全网络及网络下实体的发行;3.北京某某****对原告在其网站及客户端的首页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公开赔礼道歉;4.北京某某****赔偿原告损失暂计30万元,最终以查明的北京某某****实际从侵权作品获利为准;5.北京某某****提供《上门xx》作品的收益明细;6.本案律师费1.5万元由北京某某****承担;7.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北京某某****承担。事实与理由:2019年9月3日,凌*委托其配偶邹*与被告北京某某****签订《<弃x>独家授权协议》,约定凌*将作品《弃x》授权给北京某某****。合同签订...(本文书还有121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