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美霸*************(下称美霸美公司)与被告李*为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美霸美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鲁**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经依法传唤,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美霸美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音响设备款5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利率24%计算;2020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付清止);2、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8年4月26日,原被告签订《购销合同书》,总价款165000元。违约金按每天工程总款2%...(本文书还有162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