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8年9月1日,呈祥域公司(甲方)与鼎盛公司(乙方)签订《金睿1号项目独家包销合同》载明:甲方独家授权乙方销售现甲方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华盛路**号的金睿1号项目的销售工作项目现状:成都优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优道金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道公司),经成华区人民法院公开拍卖竞得金睿1号地块现状兴宇公司在2018年4月16日和优道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工程款支付为实物抵房支付方式,同时约定优道公司允许兴宇公司自行销售用于支(抵)付工程款的办公性质房产,且积极配合兴宇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经优道公司、兴宇公司、龙潭工业园管委会三方开会确定,此金睿1号项目工程为历史遗留工程,所有项目改造及销售由兴宇公司自主完成销售中所需证件由龙潭工业园管委会和优道公司协助兴宇公司************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地产权证》《销售许可证》等在实际施工销售中,采取边施工边补办各种证件的方式进行前期手续未补齐阶段,由兴宇公司协调龙潭工业园管委会,以保证销售的合法性和进度乙方实际销售总面积为至少22000平方米,以公寓、写字楼的销售方案进行销售;该项目现状为施工中,预计封顶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交付给...(本文书还有49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