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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某*******、芜湖市某*********行政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乡政府
  • 案例类型:行政裁定书
  • 案号(2024)皖0210行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9
  •  
  • 【案例概要】

    公益诉讼起诉人芜湖市某*******(以下简称某某区检察院)认为被告芜湖市某*********未及时履行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于2024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本院于2024年8月7日立案后,于2023年8月11日向被告送达了公益诉讼起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公益诉讼起诉人某某区检察院诉称,请求判令芜湖市某某区湾沚镇政府依法继续履行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立即制止某某养殖场(以下简称某某养殖场)污水直排污染环境行为,协助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消除环境污染风险。事实和理由:2023年4月,本院对位于津元村小周*然村路口的某某养殖场现场调查发现,某某养殖场区域有严重鸡舍恶臭废气,从东侧多个排风口对外排放;苍蝇密布;污...(本文书还有182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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