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巩留县蝶湖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下简称蝶湖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嘉格************(下简称嘉格森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嘉格森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本院于2021年9月3日作出(2019)新40执****号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决定书,并通知了蝶湖公司。蝶湖公司同意嘉格森公司破产申请。
本院查明:嘉格森公司住所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提克阿热克乡,登记机关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本文书还有442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