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广州先灵**********(简称先灵葆雅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0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注册人:先灵葆雅公司。
2.注册号:14311571。
3.申请日期:2014年4月3日4.注册日期:2017年3月14日5.专用期限至2025年7月27日。
6.标志:
7.核定使用商品(第10类,类似群1004-1006):口罩、腹部护垫、奶瓶、子宫帽、避孕套、非化学避孕用具、婴儿用安抚奶嘴。
诉争商标于2016年1月27日由原注册人广州诗馨缘化妆品有限公司(简称诗馨缘公司)转让至先灵葆雅公司名下。
二、其他事实。
2018年8月20日,日内瓦实******(简称实验室公司)就...(本文书还有37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