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王**与李**、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5)云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01
  •  
  • 【案例概要】

    委托代理。

    上诉人王**因与被上诉人李**、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云0129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1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王**上诉请求:1.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重审;2.由李**、吴**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一、本案遗漏重要诉讼当事人,导致责任承担主体错误。1.一审法院查明事实错误,导致错误认定李**、吴**所提劳务关系的相对方。本案中,王**是云南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的采购员,对外负责收购蔬菜,并对接某某公司安排的李**、吴**等劳务人员对蔬菜进行砍摘,再交由某某公司安排的运输车辆运货至某某公司冷库,某某公司结算完成后将“砍工费”“运输费”“菜款”等分别支付至各个采购员,由各个采购员再向对应主体付款。以上事实王**提交了其在某某公司的“工牌”,以及记载某某公司为合同主体的《劳务合同》为证据。同时,庭审结束后,一审法院向某某公司核实时,某某公司也明确表示其知晓李**、吴**等人及欠款情况。以上资料都可以证明案涉事实。因此,本案中蔬菜的砍摘是由某某公司安排好蔬菜收购后,告知各个采购员,再由采购员通知李**、吴**砍菜地点,同时李**、吴**所收取的劳务费用也是由某某公司支付的,只不过是通过王**转交而已。从法律关系上说,某某公司才是接受李**、吴**提供劳务的主体,应当是在某某公司与李**、吴**之间形成劳务关系。2.王**向李**、吴**告知砍菜地点等,系王**履行职务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某某公司承担。王**作为某某公司的采购员,系根据某某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完成每日工作内容,也就是说,某某公司通过对各个采购员的管理,间接安排和管理了基础业务各个环节...(本文书还有695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