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以京昌检刑诉〔2022〕1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聂**犯强制猥亵罪,于2022年3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市昌*******指派检察员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聂**及其辩护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昌*******指控:
1.2019年10月,被告人聂**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员工宿舍内,违背刘*某(女,1989年出生)的意愿,对刘*某强行搂抱。
2.2021年9月19日,被告人聂**在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珠江摩尔**号楼**单元**层,违背刘*某的意愿,强行对其搂抱、触摸下体。
2021年11月26日,被告人聂**被公安机关抓获。2022年2月6日,被告人家属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公诉...(本文书还有7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