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原告郭**与被告北京大学****(以下简称北大一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杨**、原告郭**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蒋*,被告北大一院之委托诉讼代理人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杨**、郭**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原告1.医疗费住院费等共计97673.39元;2.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10月1日住院期间交通费5000元、护理费25000元、住宿费42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800元、营养费9000元;3.丧葬补助金59460元、为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损失计5000元;4.死亡赔偿金1388680元;5、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事实和理由:原告杨**系患者...(本文书还有1324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