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法院认为,星悦公司起诉要求大地财保肇庆公司返还不当得利共44093.1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当得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一方收益;(二)必须是使益方受损;(三)必须是收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收益必须是没有合法依据。纵观本案,星悦公司作为雇主,其雇工龙树清在检测、维修车辆的过程中,驾车不慎致人身体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星悦公司作为雇主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支付赔偿款是星悦公司应尽的法律义务,星悦汽车公司没有损失。再者,大地财保肇庆公司与本案第三人之间构成保险合同关系,即使...(本文书还有6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