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23年1月底至案发,文*、王*(均已判决)结伙,在本市徐汇区xx村xx号**室内开设网络百家乐赌场,从中抽头渔利,并由冷*(已判决)、被告人沈**、成*、刘*、薛*等人分别负责现场操盘、看护赌场。
2023年2月11日晚,赌客杨*在上址内累计赌输5万余元后,质疑该赌场存在作弊嫌疑,遂抢走自己所输的部分赌资3.98万元后逃离赌场。冷*以及被告人沈**、成*、刘*、薛*等人见状前去追赶,冷*等人在徐汇区xx路、xx路附近将杨*拦下,薛*使用棒球棍殴打杨*,成*使用辣椒水喷杨*。经鉴定,杨*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2023年3月29日,民警分别抓获被告人成*、刘*、薛*。同年4月6日,民警抓获被告人沈**。四名被告人到案后供述了基本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经法庭质证,本院予...(本文书还有106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