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林**,男,1965年11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闽清县。
上诉人林**因与被上诉人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2021)闽012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林**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2021)闽0124民初****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驳回林**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林**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本案存在两个民间借贷关系,一是林**与案外人戴**、叶建敏夫妇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二是戴**、叶建敏夫妇与林**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这一点在庭审过程中,林**已予以确认。林**陈述在写案涉借条之前并不认识林**,也未与林**有来往。林**还陈述其是借钱给其二舅子戴**。林**从未与林**就借贷达成过合意。借条内容不真实。林**并未于2020年2月10日或者前后期间收到林**...(本文书还有30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