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河南某某*********(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许某乙餐*******(以下简称某乙公司)、原审被告仝**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新郑*人民法院(2024)豫018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9月2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某甲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上诉人某乙公司、仝**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甲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二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依法应...(本文书还有1139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