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克什克腾**********与被上诉人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人民法院(2023)内042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克什克腾**********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自2015年公司停产后,公司一直由被上诉人于*进行管理。管理期间,被上诉人作为公司的高管未尽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司财产。被上诉人提出用于公司经营,但被上诉人未提供证据,也未向公司交账,被上诉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被上诉人未尽管理职责,其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上诉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基于被上诉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请求二审法院查清后,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被上诉人占用公司资产多数用于林西县昊辰公司,该公司系于*独立股东,与上诉人无关,所以该款项被上诉人应予以返还。
于*答辩服判。
克什克腾**********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于*返还克...(本文书还有226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