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与被告北京大学****(以下简称北大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景**、王*,被告北大医院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096319.39元、护理费76337.06元、交通费20000元、住宿费3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2400元、病历复印费2052.82元,以上费用小计1257109.27元,按照60%的比例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1141252元、丧葬费56443元,小计1197695元,按照40%比例请求赔偿。精神...(本文书还有1165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