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杨*,男,1987年8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再审申请人铂爵旅拍********(以下简称铂爵旅拍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杨*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2023)云民终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铂爵旅拍公司申请再审称,(一)杨*将被诉侵权标识“伯爵全球旅拍婚纱摄影”和“伯爵·全球旅拍”,使用在摄影服务上,属于铂爵旅拍公司第8566838号“尚品铂爵”注册商标核准使用范围之内,构成相同服务。(二)“全球旅拍”“婚纱摄影”“尚品”均为描述性或通用用语,本身不具有显著性无法起到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无对比意义。“尚品铂爵”和“伯爵全球旅拍婚纱摄影”“伯爵·全球旅拍”显著性分别在于“铂爵”和“伯爵”。“铂爵”和“伯爵”读音相同、字形近...(本文书还有115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