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与被告支**(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转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张文忠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被告支**(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龙*和许**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返还被偷偷免密划走款项40笔共人民币729.50元,并依花呗利息计算,返还这些款项的利息;2.赔偿由此引起的劳务费,由电话1****之日5月30日起算,到本起诉结案日止,费用依百度上本人职级全国平均工资月8,000元计算;3.赔偿因恶语诬陷引起的本人近期心脑血肠胃多种身体不适,医疗费可粗泛计算依住院押金3,000元计。至于健康伤害……。
事实和理由:原告5月28日发现在支**莫名跑出个“相互宝分摊”,单笔被免密扣走31.48元。电话支**客服,告知本人没有参与相互宝的需求或必要,婉言称之应是误会,...(本文书还有359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