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被告单位上海某某有限公司损失人民币*.*万元;
三、供犯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铁路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司法行政管理>>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诈骗罪>>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职务侵占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tdc0lspan3alignright(2022)沪7101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2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上述事实有庭审质证、确认的公安机关出具的《归案经过》《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工作说明》,被害人孟*的陈述、被害单位法定代表人朱*慕的陈述,证人朱*1、孙*、朱*2、马*、李*、胡*、康*、韩*、占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书证营业执照、对账单、靖**涉及客户信息表、销售额、工资明细表、预支明细表、情况说明、工资证明、工作证明、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欠条、工作情况、微信聊天、转账记录及被告:靖**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靖**。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靖**。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靖...(本文书还有70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