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王*诉被告崔**、国任财产****************(以下简称“国任保险公司”)、中国太平******************(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公司”)、临沭中大******(以下简称“中大运输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8日受理后,于2022年10月28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罗**,被告崔**,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王*向法庭提出的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四被告共同赔偿595096.2元给原告。2.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2022年6月22日,崔**驾驶鲁q9××**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国道324线由罗*往岑溪市方向行驶,20时50分许行驶至国道324线1327km+100m(岑溪道路岑溪市归义镇龙记饭店门前路段)时与横过公路的行人王**发生碰撞...(本文书还有288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