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天津市晟************、河北久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冀0983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6
  •  
  • 【案例概要】

    原告天津晟世豪杰土石方公司补充内容为: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求不变。

    被告河北久正市政公司辩称:经我公司核对,对我公司现欠付原告“45#,三纬路至四纬路两米隔盐层工程”、“沧州恒大文化旅游城(d-2017-114地块)主题广场剩余部分隔盐层工程”、“沧州恒大文化旅游城(d-2017-57地块)生态停车场剩余部分隔盐层工程”土石方工程款776709.64元及履约保证金50000元的事实无异议1.原告要求支付延期付款利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被告双方关于工程支付问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按照恒大要求及其方式验收、结算,待恒大与甲方结算后七日内给乙方结算工程款”、“在甲方与恒大结算付款后七日与乙方结算”该约定明显说明,原告承包的工程在恒大结算付款前是垫资施工的,直到现在恒大也没有与我公司结清工程款,依照合同约定,当然也不存在原被告双方结算付清工程的问题故原告起诉要求支付自2020年11月起至工程款776709.64元全部付清之日的利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付;2.质量保证金尚未到期,不应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全部竣工验...(本文书还有441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