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西申某****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本院依法冻结:1、被申请人南宁白某****(以下简称白xx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开设的账号*******;2、被申请人白xx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华支行开设的账号为4500********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3、被申请人白xx公司在交通银行南宁园湖支行开设的账号为4510********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4、被申请人白xx公司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教育支行开设的账号为0604********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5、被申请人白xx公司在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宁支行开设的账号为6600********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6、被申请人白xx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盟商务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5520********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以上六项保全事项以86125700元为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86125700元的保单保函(编号:022445******...(本文书还有90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