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中银消费******与被申请人江**、吴**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中银消费******称,请求对被申请人江**、吴**提供抵押的坐落在xxx[xxx号]的房地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对变价后所得款项优先清偿借款本金80000元、律师代理费2400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利息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6.08%计算,违约金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贷款余额的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以上利息、违约金合计以月利率2%为限(需扣除已支付的0.09元)】,暂算至2022年3月20日为89243.53元。事实和理由:2017年10月30日,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签订了《[新易贷-乐享贷]消费金融贷款使用合约》(以下简称...(本文书还有114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