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余*与被告张*、中国某财**************(以下简称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余*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姚**,被告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费**,被告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解*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3182.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500元(50元/天*70天)、营养费2700元(30元/天*90天)、护理费16860元【住院期间的护理费9660元由被告承担,另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7200元(120元/天*60天)】、误工费145540元(218310元/12个月*8个月)、6.残疾赔偿金127125.6元【(28124+6421)*1.84*20年*0.1】、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交通费10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608元、眼镜损失1038元、电动车损失2750元、被抚养人额外支出的奶粉费用11120.7元、抚育费40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306...(本文书还有233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