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金*与被告熊**、西湖区某*******(以下简称某毛发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金*,被告熊**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熊**支付剩余款项20,*******,诉讼费由被告熊**支付。事实和理由:原告金*于2022年5月21日在原告熊**位于某步行街黑奥秘脱发白发中心签署白发转黑服务协议,协议明确:对不能坚持、按时、按量、按要求使用产品的使用人员,我们有权终止服务,并且返还所购买的产品款。对按时、按量、按要求的使用者,如确实无效,服务方实行全额退款。原告金*于2022年5月21日通过被告熊**提供的微信账号*******,*******,*******,*******,*******,*******。(有转款记录为证)后期在体验过程中,原告不见有效果,与被告熊**协商退款并达成协议,被告熊**因当时手头资金紧张,暂退...(本文书还有21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