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与被告谢**、中国平安*****************(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湖州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7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汪**,被告谢**、被告平安保险湖州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共计201575元;2、请求依法判令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1年4月4日9时50分,驾驶人谢**驾驶车牌号为湘dd××**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322线行驶,在行驶至国道322线1308公里600米(翔龙村路段)时,因倒车操作不当撞到后面房屋,造成车辆及房屋受损,无...(本文书还有272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