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成都淇狄********、成*追偿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川0191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2
  •  
  • 【案例概要】

    成*未予答辩。

    审理查明,2019年4月27日,成*(借款人)与案外人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贷款人,以下简称青海银行城西支行)签订《个人消费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27500元,借款年利率8.3%,借款期限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7日,分12期还款,每期应还金额=截至每期还款日的借款利息+借款本金/期数+其他应还款项(如有);若成*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债权或/及解除本合同。

    福州三六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零担保公司)为成*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双方签订了《个人委托担保合同》约定:担保期间为本合同生效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范围为贷款人有权向成*收取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款项;三六零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足额向成*追偿,追偿范围包括已担保代偿款项、违约金以及为追偿、催收上述款项所产生的费用。

    青海银行城西支行向成*发放了贷款27500元。成*未依约还款,三六零担保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于2020年1...(本文书还有92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